2008年2月1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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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受到侵害时如何起诉请求保护
陈晓峰

  起诉须符合法律规定
  著作权被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著作权人有权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以依照合同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从级别管辖来看  著作权纠纷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2007年4月,根据最高院授权,我省杭州市滨江区、宁波市慈溪市、温州市瑞安市、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法院可以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包括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从地域管辖来看  著作权纠纷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侵权复制品储藏地  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查封扣押地  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需要注意的是,这不包括法院在诉前查封、扣押侵权商品和侵权复制品的地点。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权利人可以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如何举证
  与一般民事纠纷审判相比,著作权纠纷的证据往往数量多、种类繁杂、专业性强,因此如何举证在著作权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
  要想获得法律的支持,权利人主要须证明以下事实:
  一、权利人享有受到法律保护的著作权。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产生,著作权人可以根据自愿将其作品进行著作权权利登记。如果经过登记,著作权人可以提交登记资料作为证据,但在很多情况下著作权并未进行登记,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扩大了著作权权属证明的证据形式。根据该解释,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这条规定方便了权利人进行举证。
  二、对方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著作权。这一事实需要当事人证明对方没有法律的授权也没有权利人的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擅自使用其作品侵害了其著作权。
  三、自己因为对方的行为遭受损害。著作权人的损失往往难以实际计算,针对这一问题,《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